孕期皮肤病不可轻视

 

孕妇皮肤病在孕期比较常见,这主要是妇女在妊娠期间,因内分泌改变及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,母体发生的一系列的适应性变化。孕妇皮肤病要引起重视,妊娠期间的妇女皮肤病轻者可令患者瘙痒不止,重者可造成婴儿胎死腹中,因此千万不可小视。

 

妊娠痒疹好发于妊娠3-4个月的孕妇。皮损为全身散在多数小结或丘疹,伴剧痒,夜间尤甚。一般于产后3周内自行消退,遗有暂时性色素沉着。皮疹严重者可有死胎出现。

 

妊娠疱疹通常发生于妊娠3-6个月时,开始有全身不适、发热、皮肤发痒等症状,数天后可出现红斑、丘疹、水泡等损害,往往聚集成群,呈环状排列。泡破后结痂,愈后留下色素沉着。此病对母亲一般无险,但死胎、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%。

 

疱疹样脓包病常发生于妊娠期及产褥期孕妇,是一种少见的急性危重皮肤病,经常突然发生。开始时出现成群的小脓包发生于成片的红斑上,以后脓包陆续出现,常排列成环形,脓包干涸后结痂,但其边缘可有新脓包发生,严重者可波及全身。孕妇常发生流产、死胎或婴儿出生数日后死亡。

 

孕期皮肤病比较常见,很多人都不以为意,但是孕期皮肤病可不简单,严重时会导致宝宝胎死腹中。因此,在孕期出现皮肤瘙痒,一定要到意见进行检查,排除危险因素。相关文章阅读推荐:孕期要时刻注意皮肤的变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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