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兆流产的七大原因

在临床上,指妊娠不足28周,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称为流产。先兆流产是指有流产的表现,但经过保胎处理后,有可能能继续妊娠至足月的情况。先兆流产常发生在妊娠早期,孕妇有恶心、呕吐、尿频等早孕反应,少量阴道流血,出血量一般少于月经量,伴发轻微的间歇性子宫收缩。到医院检查时子宫口未开大,羊膜囊未破裂,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相符,妊娠试验阳性。流产发生于孕12 周前者,称为早期流产;发生于12 周后者,称为晚期流产。

 

当然,有些流产是不可避免的,在国外甚至有人认为不需要安胎,流产是一种自然界对物种“优胜劣汰”的过程,因为先兆流产的病因是多方面的,也很复杂。目前以下几方面的研究较为深入,因果关系也已明确。

 

1.遗传因素

 

很多妊娠早期的自然流产,是因为在怀孕期间,胚胎发育出现异常。对于还没有找出明显诱因的先兆流产,准妈妈们不要盲目保胎,不然生产出来的宝宝多有出生缺陷,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。

 

2.内分泌因素

 

比如黄体功能不全,多囊卵巢综合征,高催乳素血症,甲状腺疾病,糖尿病等疾病都有可能引起先兆流产。

 

3.生殖器官畸形

 

如子宫畸形,宫腔粘连及宫颈机能不全。若有宫颈机能不全者应在妊娠14 周左右行宫颈环扎术,以防流产的发生。而且,不要过多的去做人工流产,人工流产对子宫的损伤性最大,应该避免。

 

4.感染因素

 

有些准妈妈们在妊娠早期,出现阴道分泌物增多,但并不重视,从而导致流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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